EN
×
EN
在线咨询
在线
咨询
电话
电话
微信公众号
业务咨询
中国:
业务咨询专线:400-780-8018
(仅限服务咨询,其他事宜请拨打川沙总部电话)
川沙总部电话: +86 (21) 5859-1500
海外:
+1(781)535-1428(U.S.)
0044 7790 816 954 (Europe)
留言
留言
在线留言×
点击切换
News information
新闻资讯

title">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生物等效性试验培训的通知

2017-02-16
|
访问量:

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生物等效性试验培训的通知

食药监办药化管函〔2017〕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顺利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生物等效性试验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分两次开展培训,培训时间和地点分别为:
2017年2月17日8:30—18:00 重庆市
2017年2月28日8:30—18:00 北京市

二、培训内容

两次培训内容一致,包括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设计、管理、生物样本分析、数据核查等内容。

三、培训对象

主要面向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分南方地区和北方地区,参会省份及人数见附件1。请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按每个药物临床试验机构2—3人通知参会,按附件2格式汇总报名信息,于2017年2月15日前报给培训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系人。
未尽事宜请联系培训地省局联系人。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培训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主办,由培训地食品药品监管局承办。请培训地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做好培训报名的组织工作,落实好培训的各项事宜。
(二)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用。参训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培训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相关的会议管理规定。

六、联系方式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蒋荣金(电话:023-60353882,邮箱:754264654@)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刘悦(电话:010-83979465,电子邮箱:bjzhucechu@163.com)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荆淑芳(电话:010-88330797)

附件:1.各省参会人数
       2.培训报名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2月13日

附件1.各省参会人数.docx

附件2.培训报名表.docx


相关新闻
×
搜索验证
点击切换
百度 搜狗 360搜索 媒体:“科技感”贯穿甲亢哥深圳行 新生代IP暹罗厘普的分析与启示 WTA500 查尔斯顿站 1/4 决赛,郑钦文 0:2 亚历山德洛娃止步八强,怎么评价这一场比赛? 雷军停更5日来首次发声 洛夫顿13铁致命失误满盘皆输 上海大杀器被锁死

      <code id='67088'></code><style id='c736c'></style>
    • <acronym id='2194a'></acronym>
      <center id='d1b98'><center id='38ac7'><tfoot id='2723b'></tfoot></center><abbr id='6f106'><dir id='a0f0d'><tfoot id='123c3'></tfoot><noframes id='cfb2a'>

    • <optgroup id='71c7d'><strike id='db692'><sup id='42784'></sup></strike><code id='90b1b'></code></optgroup>
        1. <b id='39010'><label id='35ea9'><select id='ce644'><dt id='c9e23'><span id='e0ff4'></span></dt></select></label></b><u id='6f6d0'></u>
          <i id='c86cf'><strike id='6a528'><tt id='6e2a2'><pre id='9d2b0'></pre></tt></strike></i>